建材可燃性試驗爐滿足標GB/T8626-2007中所規(guī)定的技術指標和要求,適用于在規(guī)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就有可燃性試驗方法。其是在正常的燃燒環(huán)境中,用小火焰直接沖擊垂直放置的試樣以測定建筑制品可燃性。建材可燃性試驗爐利用德國Kleinbrenner(克萊因勃倫納)原理,在垂直方向小火焰直接沖擊下,用于測定B級建筑材料的燃燒性能(即用于建筑材料燃燒性能/阻燃等級B級的判定)。為保證能正常操作建材可燃性試驗爐,在正式使用前有一些需要做的準備工作,下面我們來具體說說。
1、按照標準中規(guī)定的模板在代表制品的試驗樣品上切割6塊代表性的制品試樣,并分別在樣品的縱向和橫向切割3塊試樣;
2、調節(jié)試樣和濾紙;確認燃燒箱體煙道內的空氣流速是否符合要求;
3、將6個試樣從從狀態(tài)調節(jié)室中取出并在30min內完成試驗,若有必要也可以將試樣從狀態(tài)調節(jié)室取出放置于密閉的試驗裝置內;
4、將試樣置于試樣夾中,這樣試樣的2個邊緣和上邊緣被試驗夾封閉,受火端距試樣夾底端30mm;
5、將燃燒器角度調到45°角,并用標準中規(guī)定的定位器來確認試樣與燃燒器的距離;
6、在試樣的鋁箔箱收集盤內放2張濾紙,這一操作應在試驗前的3min內完成。
以上就是建材可燃性試驗爐試驗前的準備工作,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地使用該設備。